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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黄金”真的能月赚几十万?起底“大赚特赚”的贵金属交易买卖平台:拉客返佣 自称拥有上金所牌照

来源: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23-11-28 03:03:18

  产品低。不过,在“黄金投资市场”,出现了一种“稳赚不赔、小白也能赚钱”的买卖。记者发现,最近,“

  “赠送礼品的活动就剩两天了,您提交资料我这边就能帮您开通账户了。”一张电子海报上印有活动介绍,上面写着“活动期间签约返佣金、赠礼品”等宣传。

  记者注意到,这是一家官网显示在香港的交易平台所推出的“双11”活动,其工作人员活跃在各个社交平台中,不遗余力地进行宣传,试图拉到更多的人开户交易。其工作人员进行解释答疑时也以“炒黄金和白银”为例,并称“一天可以赚3000元左右”,一个月佣金几十万。

  如此令人心动的收益,任谁听了都跃跃欲试。这究竟是一家怎样的交易平台?是不是真的存在风险?真的能赚这么多钱吗?高收益的背后究竟隐藏着哪些风险?记者抽丝剥茧,随着调查逐渐深入,这家宣传拥有上海黄金交易所金银业贸易场(自营)国际会员牌照的贵金属交易买卖平台逐渐浮出水面。

  有技术支持、开户不收费、持续收益,听到这种形容,不知情的人真的会以为是天上掉馅饼的大好事。在刘青(化名)的描述下,不论是自己交易还是拉客户赚佣金,都是大有可为的事情。

  不过,在对投资人身份的记者描述时,刘青偶尔还是会显示出谨慎的一面,“做代理赚佣金等于0风险,投资这样的一个东西就有风险,就算策略特别好也还是有亏的风险。”

  开户的流程并不复杂,只需要将身份证和银行卡拍照发给刘青,他会帮忙开通专属的代理后台,并表示“返佣金都是返到你的账户里,以后拉来的客户开通交易账户同样是需要专属代理链接,签了保密协议的。”

  而在双十一这一段时间节点,刘青所在交易买卖平台也推出了“优惠活动”,即客户入金没达到一定的要求,“上线美金/手的交易返佣,而这种返佣条件在平时需要名下客户净入金达到一定额度才能享受。记者通过调查了解到,“入金”是贵金属投资开户之后将资产金额的投入市场的过程。

  在刘青的介绍下,只要开户就能得到平台的一份礼物盲盒,且这类生意对于上线来说非常“安全”,只要下线客户交易一手黄金,上线美金的返佣。此外,通过相关“考核”,交易手数达到一定标准,还能够得到几千美金的补贴。

  记者注意到,78美金并不是最高的交易返佣,季度净入金达到150000美金和300000美金后,下线美金每手的返佣。如果交易的是白银,返佣会更高。

  据刘青介绍,一手白银的成本比黄金高,白银波动较小,所以客户一般都是做黄金交易。其下线的有些代理有固定客户做交易,这些代理每天“躺赚”几千人民币,还有厉害的代理有大客户,一个月佣金几十万人民币。

  在刘青看来,这是一门细水长流的生意,客户自主交易,完全不可能影响代理正常的工作与生活。

  这究竟是一家怎样的贵金属交易买卖平台?是不是真的存在风险?随着记者抽丝剥茧,这家宣传拥有上海黄金交易所金银业贸易场(自营)国际会员牌照的贵金属交易买卖平台逐渐浮出水面。

  在刘青所给的官网界面显示,汉声集团有限公司为香港金银业贸易场208号AA类行员,是香港十大杰出贵金属交易买卖平台之一。可经营99金、港元公斤条、伦敦金/银及人民币公斤条业务,所有业务均受香港法律管制。

  记者注意到,官网还显示其荣获“十佳黄金交易买卖平台”“中国投资者最让人信服贵金属投资平台”“中国金融服务行业AAA级信用企业”等奖项。

  此外,在刘青所示宣传册上,它还拥有上海黄金交易所金银业贸易场(自营)国际会员牌照。同时,首创“保上保模式”提供资金安全和交易安全双重保障,并由中国知名保险集团承保、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验证,但是却没有显示具体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记者注意到,其宣传册上还宣称拥有权威认证、A+NDD、交易无障碍、非农无限制、超低成本、名人信心推荐等优势。并表示客户仅需10美元就能在官网进行伦敦银交易,100美元就能进行伦敦金交易,并称为投资者带来门槛极低、本小利大的黄金投资机会。

  其官网信息还显示,该贵金属交易买卖平台的合作伙伴包括一众国有大行和股份制,并称与明星合作拍摄电影。

  值得关注的是,对于其官网介绍的“香港金银业贸易场208号AA类行员”,记者咨询一位曾在香港从事此类业务的行业内人士,对方表示金银贸易场不算持牌。

  记者注意到,包括邮储银行、中国银行等均发布过“关于远离违法违规外汇交易的风险提示”。

  其中,公告显示:目前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展外汇按金交易未经批准;境内个人跨境境外购房、直接进行跨境证券投资,相关外汇业务属于资本项目项下业务,按照可兑换进程管理,目前尚未明确开放。直接或间接开展、参与上述相关外汇业务,涉嫌违规。请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谨防财产损失。

  公告显示:目前,我国未批准任何机构在境内开展或代理开展外汇按金交易,擅自开展、参与外汇按金交易均属于违反法律行为。境内个人购买境外房地产、直接进行跨境证券投资均属于尚未开放的资本项目项下业务,直接或间接开展、参与上述相关外汇业务,均涉嫌违规。

  该公司所持上海黄金交易所金银业贸易场(自营)国际会员牌照究竟是真是假?所持香港金银业贸易场的“牌照”是否算持牌?

  香港证监会在邮件中回复了“供公众查阅证监会持牌机构及人士的资料”,记者通过该网址检索上述企业,显示纪录册内没有与所输入公司相符的名字。

  此外,对于上述贵金属交易所是否已在上海黄金交易所备案并取得相应牌照,记者以投资者身份咨询上海黄金交易所,其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以个人名义投资(贵金属交易平台)基本都是假的,因为个人的话现在做不了,基本上都关得差不多了,也不太会有人让个人买,就算现在暂时没有关的也是要关的。据其介绍,要以公司的名义到他们会员单位(即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单位)才能购买。

  记者在上海黄金交易所官网“会员名录与查询”栏目下国际会员进行查询,并没有找到刘青所在企业的名称。而刘青宣传册上所示“金银业贸易场(自营)国际会员”也存在疑惑之处,在上金所官网所示其会员名称为“香港金银业贸易场”,与宣传册并不一致。

  此外,记者注意到,上海黄金交易所官网一则2018年的风险教育提示也提到,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百姓财富的增加,公众对于贵金属投资的需求快速增加,但由于缺乏对正规交易渠道了解,使得一些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借设立交易所之名实为开立赌场设置骗局,损害投资者利益。央视对非法白银市场设立对赌骗局、侵害投资者权益事件进行了披露,引起了社会较大反响。可见,进一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引导投资者理性、稳健投资,有效甄别非法交易市场的危害已成为当务之急。

  非法黄金交易公司的主要形式有:境外机构在境内的代理公司形式;在境内注册的公司打着香港、伦敦等黄金交易市场会员驻内地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旗号,招揽客户;境内公司自设交易平台开展非法黄金网上交易;以境内贵金属交易所会员或会员代理商身份,借代理白银、钯金等贵金属业务为名,从事非法黄金交易等;发展代理商。其中还提到,电话营销;招聘操盘手;网络广告、聊天等均属于非法黄金交易公司招揽客源的手段。

  (1)境外机构在境内的代理公司形式。这类公司通常以香港或伦敦现货黄金交易市场会员单位在境内的代理公司身份,如“某国(香港)XX代表处”或“XX投资咨询公司”等,要求投资者将交易保证金换成美元,汇至其指定境外账户从事黄金交易,交易杠杆通常为100倍。这类代理公司不经手客户的资金,只通过收取手续费来盈利。

  (2)在境内注册的公司打着香港、伦敦等黄金交易市场会员驻内地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旗号,招揽客户。这类公司要求投资者将资金以美元或人民币形式汇入境内指定的账户(有的甚至是私人账户)。此类公司向客户提供的交易软件系统实质上并没有和正规国际黄金市场交易系统对接,只是虚拟行情系统,其交易实际上就是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对赌。交易过程中往往对客户提出代理操盘的要求,或者指导客户频繁操作,或者通过中断网络服务器或者延时报盘导致投资者无法及时下单成交等手段使客户蒙受亏损。

  (3)境内公司自设交易平台开展非法黄金网上交易。此类公司多以实物黄金销售为名,自己开发交易软件、自己制作一套交易规则,以做市商的方式为投资者提供黄金交易。一是通过收取点差来获利;二是坐庄与客户对赌;三是操控黄金交割;四是骗取客户账户名和密码代为操作,并承诺盈利。一旦出现问题,公司就把责任和经济损失推给投资者,自己卷钱潜逃。

  (4)以境内贵金属交易所会员或会员代理商身份,借代理白银、钯金等贵金属业务为名,从事非法黄金交易。一是向客户推荐以伦敦金为标的的外盘电子交易;二是代理客户从事黄金理财业务,要求客户将资金全权委托公司进行黄金投资,并向客户承诺远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固定收益,或者与客户按照一定比例分享投资理财收益。

  (1)发展代理商。目前各类非法黄金交易公司揽客的重要手段之一就是通过发展分公司或代理商,由分公司或代理商帮其寻找客源。

  (2)电话营销。获取客户电话号码后,雇用专人进行撒网式的电话营销,以提供专业老师指导或承诺高收益为诱饵,引诱投资者上当受骗。

  (3)招聘操盘手。对应聘者进行短暂炒金培训后,提出如果应聘者连续几个月内每月盈利5%,就可以成为正式员工。为了得到工作,应聘者会自己出钱进行投资,但通常情况下应聘者不可能连续数月盈利,以致上当受骗。

  (4)网络广告、聊天。在知名网站插播广告、论坛发帖、QQ群聊天等形式,吸引投资者注意力,引诱客户上当受骗。

  京师律师事务所和投资基金法律事务部主任刘盼盼也对记者表示,2018年央行、公安部、外汇管理局三部门提示明确,中国人民银行、原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中国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未批准任何机构在境内开展或代理开展外汇按金业务。据《关于严厉查处非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的通知》(证监发字〔1994〕165号),凡未经批准的机构擅自开展外汇按金交易的,均属于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客户(单位和个人)委托未经批准的机构进行外汇按金交易(无论以外币或人民币作保证金)的,也属违法行为。由此,任何机构在境内开展及代理外汇按金业务,均属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